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取消及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取消及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好我区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4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4号)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2017年4月12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doc